苏报讯(记者 大秋)近日,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在北京召开,苏州市财政局被人社部、财政部联合授予“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”称号。
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每五年组织一次,是全国财政系统的“金字招牌”和最高荣誉,此次全国范围共有75家单位获此殊荣,其中我省仅有3家,苏州市财政局是唯一的市级财政部门。
近年来,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,深入推进思想解放;坚持做好收支管理,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,强化财政兜底保障,用于民生领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连续五年超过75%;坚持以改革为动力,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,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,着力厘清市区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;坚持以发展为主线,牵头推进“降成本”工作,全力支持打赢三大“攻坚战”,提升服务科技创新、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能力,筑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防线;坚持以民生为根本,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,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;坚持以党建为引领,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在财政系统深入开展“学业务,提素质;强管理,转作风”专题活动,唱响“彩虹”党建品牌。市财政局先后获得“全国财政管理先进市县”“全国财政‘六五’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”等荣誉,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优秀”,连续4年被评为市级机关绩效管理优胜(优秀)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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